事业是靠人干的,当每个人标准提高了,速度加快了,效果显现了,作为个体的部门、单位才能产生“1+1>2”的效果,各项事业才能迸发出蓬勃活力。
当代社会思潮叠加,内卷、躺平、精神内耗成为了人们普遍讨论的问题。广大干部中也不乏有个别人存在“躺平换躺赢”的行为,遇到问题不想怎么去解决,首先想的是“甩锅”;接到任务不想怎么办,先找理由怎么不办;干工作考虑“差不多”,时间长了,精神懈怠、畏首畏尾、本领恐慌。
“提标、提速、提效”专项行动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自身建设的现实需要。作为检察人员,要从自身岗位出发,真正将提标、提效、提速落实到工作中去,才能真正提振精神、提升业绩、提高能力。
树立理念,把标准提上来。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新的赶考路上,始终不忘“来时路”、不停“脚下步”,主动自觉自我加压,提高工作的标准,写过的材料要再提高一个水平,做过的工作能形成规范的努力形成规范,完成工作时间在合理范围内能提前的就提前,能提前“交卷”就不要“卡着点儿”。
提高能力,把速度跑起来。“慢、粗、虚”问题的存在,有主观的不想干,也有客观的干不好的原因。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向未来,这是我们应该始终传承的优秀传统。不断向书本学习、向前人学习、向实践学习,学的多了,思的深了,悟的明了,能力自然也就上去了,“慢、粗、虚”也就少了。
焕发底气,把效果做出来。干事创业,多问问自己“既然做了,为什么不做好?”辛苦地办了案子,就要展现是高质效的案子;做了理论研究,就体现研究的价值;专项活动开展了,就要有一定的效果,让“效”可感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