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新闻办公室)。主要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贯彻实施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查工作。负责协调管理新闻宣传工作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蒙汉语言、文字的互译和检察业务资料的编译工作、办理案件的蒙文蒙语诉讼翻译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物资装备管理和计划财务工作。
业务联系电话:0471-662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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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治部。主要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与组织建设的组织实施、制度建设;负责干部人事工作;负责政治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检察文化和典型选树宣传工作;负责干部培训工作;负责院机关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检务督察工作;配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联系电话:0471-3696312
(三)第一检察部。主要负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过程中按照法律规定由本院进行初查、立案侦查案件的办理,负责对罪犯死亡检察、事故检察工作。受理控告、举报、申诉,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联系电话:0471-3696203
(四)第二检察部。主要负责对监狱执法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开展派驻检察,负责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负责对按照法律规定由本院侦查终结案件和罪犯又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未成年犯检察工作。
联系电话:0471-3696405
(五)第三检察部。主要负责案件管理工作,包括承担案件的统一受理、随机分案、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的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履行对案件的管理监督职能,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负责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检委会日常工作和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起草全局性、综合性材料。
联系电话:0471-3696208
(六)第四检察部。主要负责对监狱执法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开展巡回检察,负责法医、技术相关工作,负责对被监管人员的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等工作,负责检务督察工作。
联系电话:0471-3696406
(七)司法警察支队。主要负责组织落实本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措施,检查、监督司法警察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组织司法警察的培训。协同管理警司以下司法警察的警衔。管理司法警察警用装备。负责办案警务保障和机关办公警务保障工作。
联系电话:0471-369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