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
人民检察院单位决算公开
部门(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负责人:王传红
财务负责人:王帆
编制人:许晨
报送日期:2024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是自治区检察院的派出院,现管辖8个监管场所,刑事执行检察业务量占全区相关业务量的二分之一。主要职能:
(1)对辖区内各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突出对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发现和挖掘,同时做好对罪犯出、入狱(所)的检察监督,开展安全防范监督等专项检察活动。
(2)对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人民法院执行罚金刑、没收财产刑以及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中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工作。
(5)认真做好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工作。
(6)按照高检院和自治区检察院统一部署和要求,对监管场所实行巡回检察。
(7)对罪犯又犯罪、漏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对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8)受理被监管人员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的申诉。
(9)承办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的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我院内设机构7个,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法警支队。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无下级预算单位,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小黑河地区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抓规范、出亮点、居前列”为主线,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和服刑人员合法权益为重点,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法律监督效果得以强化,检察影响力得到提升。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1,603.3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04万元,增长1.46%,变动原因:2023年有遴选、选调等新增人员,经费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77.01万元,减少4.58%。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1,603.38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603.3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69.91万元,减少4.18%,变动原因:因经费缩紧,本年项目支出经费减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0.0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7.10万元,减少99.47%,变动原因:2022年结转和结余于2023年列支完毕。
(二)支出决算总计 1,603.38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603.3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76.23万元,减少4.54%,变动原因:因经费缩紧,本年项目支出经费减少。
2.结余分配 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05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为基本支出结转。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77万元,减少-94.03%,变动原因:2023年度将以前年度未列支的支出符合条件的全部列支,结余结转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603.34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603.33万元,占 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其他收入 0.01万元,占 0.0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603.33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1,396.47万元,占87.10%;
本年项目支出206.86万元,占12.90%;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603.3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99万元,增长1.45%,变动原因:本年度新增遴选、选调人员,经费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6.81万元,减少4.57%,变动原因: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603.33万元。与年初预算1,580.34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5%。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1,320.1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2.78万元。其中: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952.48万元,支出决算100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新增遴选、选调人员,经费增加。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334.93万元,支出决算31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139.7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44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34.85万元,支出决算3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人员变动,该经费根据实际情况列支。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69.61万元,支出决算6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人员变动,该经费根据实际情况列支。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4.8万元,支出决算3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增加考录、遴选人员,职业年金决算数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51.8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56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0.41万元,支出决算2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人员变动,该经费根据实际情况列支。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23.97万元,支出决算2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人员变动,该经费根据实际情况列支。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91.6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7.66万元。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99.29万元,支出决算9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增加选调、遴选人员,住房公积金费用决算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396.4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35.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二)公用经费 161.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206.86万元,其中: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 159.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资本性支出46.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23.50万元,支出决算23.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23.00万元,支出决算2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0.50万元,支出决算0.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3.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00万元,占97.88%;公务接待费支出0.50万元,占2.1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我单位无此项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9.58万元,减少100.00%,变动原因:本年度我院无购置公务用车计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39万元,减少5.71%,变动原因:我院持续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该项支出较上年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0万元,接待3 批次,70 人次,开支内容:业务工作人员工作餐;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无开支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161.16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8.50万元,增长5.56%,变动原因:本年度新增选调、遴选人员,经费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43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4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88万元,占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2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204.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A项目”、“B项目”、“C项目”等4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4.4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A项目”、“B项目”、“C项目”等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资金使用合规,管理制度健全,充分保障了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评价等级均为A。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4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办案(业务)经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92.86万元,执行数为92.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预期目标,严格贯彻落实最高检和自治区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保障日常办案运行,实现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的设定不能完全反应办案(业务)经费的保障情况,主要是检察业务考核指标变动导致。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绩效管理,结合项目特性,设置更为明确的绩效考核方向,从更多角度、更细化方面设置更为明晰的绩效考核目标。
2.办案业务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预期目标,严格贯彻落实最高检和自治区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监管场所实行监督检察,保障日常办案运行,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工作,有力维护监管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的设定不能完全反应办案业务保障经费的情况,主要是检察业务考核指标变动导致。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绩效管理,结合项目特性,根据检察业务考核指标进行绩效自评目标设定。
3.监狱交叉巡回检察经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56.69万元,执行数为47.09万元,完成预算的83.0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安排完成监狱交叉巡回检察任务,确保监管场所监管改造秩序的安全稳定。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的设定不能完全反应监狱交叉巡回检察经费项目的情况,主要为编制预算与绩效目标的设定有差异。下一步改进措施:在编制预算时同步设置绩效目标,为实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奠定基础。
4.业务装备经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34.91万元,执行数为34.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人民检察业务工作特定需要,增购电脑、打印机等日常设备,保障办案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案件结案率,降低办案成本,强化了基础建设。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的设定不能完全反应业务装备经费的保障情况,主要为各项支出细化不够精确。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预算编制精确度,对各项支出进一步细化,做细采购计划,避免突发采购项目。








(三)部门(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晨 联系电话:0471-3696306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861500147003--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决算公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