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要职能
(一) 单位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是自治区检察院的派 出院,现管辖 8 个监管场所。
(二) 单位主要职责
1.对辖区内各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 督;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突出对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发现和管 辖罪名的立案侦查,同时做好对罪犯出、入狱(所) 的检察监督, 开展安全防范监督等专项检察活动。
2.对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人民法院执行罚金刑、没收财产刑以及执行生效判 决、裁定中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 督。
4.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工作。
5.开展派驻检察,认真做好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工作。
6.按照高检院和自治区检察院统一部署和要求,对监管 场所实行巡回检察。
7.对罪犯又犯罪、漏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 支持公诉,对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8.受理被监管人员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的申诉
9.承办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 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单位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为财政拨款行政单位。
截止 2023年 12 月末单位本级核定编制数 46 人,全部行政政法编;在职人员实有人数 44人,离岗退养 1 人,聘用制书记员14人,退休人员 24 人。
(二) 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内设机构 7 个,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 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法警支队。
我院无二级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 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收支预算1534.83万元, 比 2023 年预算减少
45.51万元,减少 2.88% ,减少原因主要为项目支出减少。2024 年项目支出161.59万元,2023年项目支出217.04万元,减少55.45万元,减少 25.55% ,减少主要为2024年无监狱交叉巡回检察经费预算,业务装备经费减少18.65%。
(一) 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预算收入 1534.8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4.83万元, 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比 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 0%;事业单位经营收 入 0 万元,占比 0%;其他收入 0 万元, 占比0%;上年结转 0万元, 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 万元,占比 0%。
(二) 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 年单位预算支出153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373.24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0.32万元,占比88.14%,公用经费支出162.91万元,占比11.86%。基本支出主要保障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机关运转所需的办公、 水、 电、取暖、物业等支出。
项目支出161.59万元,占比 10.53%,主要保障检察案等工作所需的办案费用及保障单位运转类的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人才引进保障经费。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 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 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534.83万元, 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1534.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减少45.51万元,减少 2.88% ,减少原因主要为项目支出减少, 2024年无监狱交叉巡回检察经费预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1239.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8.13万元,减少3.74%。主要用于检察事务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46.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89万元,增长4.95%。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支出, 包括离休费、退休费、基 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
3.卫生健康支出54.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61万元,增长1.12%。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财政单位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9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4.89 万元,减少4.92%。主要用于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计提基数和 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我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3.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 (境) 费用 0 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 0.5 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我单位 2024年将继续严格按照自治区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执行,继续压缩接待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3 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我院将继续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合理使用车辆运行维护费。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2.91万元, 2023年此项经费预算165.97万元, 比上年减少3.06万元。主要原因为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资金115.48万元,其中货物类
58.98 万元,工程类 0 万元, 服务类56.5万元。我院无政府购买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 2023年底我单位国有资产588.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577.31万元,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面积 4528 平方米 ,净值为291.06万元;车辆账面数为14辆,年末金额为288.36 万元,车改后, 根据相关规定我院留用 7 辆,其他车辆按规定已全部上缴,均为执法执勤用车,用于一线办案及巡回检察;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 套,均为检察业务专用设备。无形资产净值10.75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个,公开绩效目标5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161.59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 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 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 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 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许晨 联系电话: 0471-3696306
第六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单位预算公开 11 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4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