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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1-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是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派出院,现管辖8个监管场所。主要职能、职责:

1)对所管辖的各监管场所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突出对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发现和管辖罪名的立案侦查,同时做好对罪犯出、入狱(所)的检察监督,开展安全防范监督等专项检察活动。

2)对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人民法院执行罚金刑、没收财产刑以及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中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工作。

5)开展派驻检察,认真做好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工作。

6)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和要求,对监管场所实行巡回检察。

7)对罪犯又犯罪、漏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对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8)受理被监管人员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的申诉。

9)承办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院内设机构7个,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法警支队。无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我院收入预算1052.07万元,均来自于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收入1330.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5.01万元,其他收入15.2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项目

预算

决算

差异

人员经费

666.33

814.5

148.17

公用经费

146.74

147.72

0.98

业务经费

239

352.79

113.79

合计

1052.07

1315.01

262.94

其中,人员经费比预算增加148.17万元,为财政追加社会保障经费、上年度绩效工资和去世干警丧葬费。公用经费较年初预算增加0.98万元,是由社保经费调入的公务用车补贴费用。业务经费比预算增加113.79万元,为追加“两房”建设资金,疫情防控资金,聘用书记员经费退回10.21万元 。

其他收入15.2万元,其中15万元为自治区院下拨的业务经费,0.2万元为基本户存款利息。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1,336.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330.2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27万元;支出总计1,336.47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5.28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54.65万元,增长13.10%;支出总计增加154.65万元,增长13.10%。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财政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追加我院“两房”维修改造资金;二是根据财政相关规定,2019年部分绩效工资在2020年落实并计入当年支出;三是由于疫情原因,追加疫情防控经费。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1,330.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5.01万元,占98.90%;其他收入15.20万元,占1.1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1,33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9.28万元,占72.10%;项目支出371.91万元,占27.9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20.3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35万元;支出总计1,320.35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96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39.45万元,增长11.80%;支出增加139.45万元,增长11.80%。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财政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追加我院“两房”维修改造资金;二是根据财政相关规定,2019年部分绩效工资在2020年落实并计入当年支出;三是由于疫情原因,追加疫情防控经费。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16.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9.28万元,占72.90%;项目支出357.12万元,占27.1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9.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4.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等,较上年增加54.10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准备期清算在2019年完成,部分缴费在2020年完成并列支;公用经费144.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10.9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2020年在职人数较2019年有所减少,公用经费下降。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1.70万元,支出决算为28.66万元,完成预算的68.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59万元,完成预算的71.5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0万元,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预算的4.1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2020年机关加强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按照“过紧日子”原则,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二是受疫情影响,我院车辆使用频次有所减少。

我院2019年及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8.6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59万元,占99.80%;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占0.2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019年和2020年我院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59万元,用于公务用车保养及维修、车辆保险及燃油装具支出,车均运维费4.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9.7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20年机关加强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按照“过紧日子”原则,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二是受疫情影响,办案及公务用车减少,养护及燃油费用有所下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7万元,接待1批次,共接待4人次。主要用于办案业务接待。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较上年减少,支出减少。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5个项目,共涉及资金357.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我院无其他资金预算项目。

组织对“办案费”、“业务装备经费”、“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两房建设经费”、“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7.12万元。以上项目均能按照预算绩效目标完成。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院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办案费”、“ 业务装备经费”、“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两房建设经费”、“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全部5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办案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分。全年预算数为148万元,执行数为152.33万元,其中4.33万元为上年支出结转项目资金。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等各类案件超额完成计划。因为疫情等客观原因,监管场所封闭,对巡回检察工作影响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重新研究制定相关绩效目标,使评价指标更符合工作内容和实际情况。

办案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王帆4506320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48

152.33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48

152.33

10

100

10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分门别类做好用款计划:2、做好成本管控,妥善使用资金:3、保证按时分配到位,满足资金使用及时效要求:4、升级相关办公设备,做好检务保障功能工作:5、合理安排侦缉调查、差旅、培训等经费,为办案提供保障

全部按预算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合并各阶段后)

10

3000

3000

10

 

数量指标

检察建议及死亡检察案件,公诉案件、自侦案件

5

110

110

5

 

数量指标

巡回检察次数

5

10

4

2

受疫情影响,监管场所封闭。

质量指标

文书制作规范,保证质量,确保司法公正公平

10

10

 

时效指标

案件实效

10

1

=12个月

10

 

成本指标

预算执行

10

148

152.33

10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5

5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法律效果

10

10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10

10

 

总分

100

 

97

 

2.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院装备经费较少,上半年已将预算执行完毕,全部按规定采购,由于限额以下采购,采购前未公开。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前公开采购内容,做细采购计划,避免突发采购项目。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王帆4506320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2

12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2

12

10

100

10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合理安排采购需求,制定科学采购计划2、做好成本管控,妥善使用资金3、确保装备质量过关,保证按时购置到位,满足使用及时效要求4、解放人力,用机器设备代替重复单一性劳动,提高工作效率5、升级相关办公设备,做好检务保障功能

全部按预算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资产购置数量指标

10

= 2

2

10

 

质量指标

资产购置质量指标

10

10

 

时效指标

资产购置时效指标

15

12个月

7个月

15

 

成本指标

资产购置成本指标

15

12万元

=12万元

15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5

5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10

10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10

10

 

总分

100

 

100

 

3、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全年预算数为79万元,执行数为68.79万元,完成预算的87.0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院聘用制书记员10人,我院完成对书记员的培训工作,同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对书记员工作进行考核,所有聘用制书记员均能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下半年因个人原因1人辞职,我院已将该项目下剩余10.21万元经费退回财政。书记员辞职,会影响员额检察官工作效率。下一步改进措施:与人事部门及时沟通,做好补录工作。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王帆4506320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79

68.79

10

87.08

9

其中:财政拨款

79

68.79

10

87.08

9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书记员完成培训:2、制定管理制度:3、分配到位:4、按要求完成工作:5、胜任本职工作

全部按预算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数量指标

10

10

9.5

9

下半年因个人原因辞职1

质量指标

质量指标

10

10

 

时效指标

时效指标

15

=12个月

=12个月

15

 

成本指标

成本指标

15

78万元

68.79万元

15

下半年因个人原因辞职1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5

5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10

10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员额检察官满意度指标

10

9

下半年因个人原因辞职1

总分

100

 

98

 

4. “两房”维修改造建设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1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经费为追加预算,下拨较晚,影响了预算执行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年初预算水平需提高,做细支出计划,避免突发项目。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两房”维修改造建设资金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王帆4506320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20

120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20

120

10

100

10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按照上年度维修改造审批事项对办公楼进行维修改造。2、工程质量过关,按计划完成,3、满足办公、办案需求。4、对工程内容进行审计验收

全部按预算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维修次数

10

= 2

2

10

 

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

10

10

 

时效指标

施工时间

15

6个月

6个月

15

 

成本指标

成本指标

15

120万元

=120万元

15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5

5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10

10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10

10

 

总分

100

 

100

 
         

5. 疫情防控物资采购资金项目自评综述:该项目为追加预算,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经费为追加预算,下拨较晚,经费全部用于购买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品,办公办案所需核算检测、监管场所防疫宣传等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由于是突发事件,紧急采购。今后此类采购做到多询价或在采购平台购买。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疫情防控物资采购资金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王帆4506320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

4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4

4

10

100

10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按照上年度维修改造审批事项对办公楼进行维修改造。2、工程质量过关,按计划完成,3、满足办公、办案需求。4、对工程内容进行审计验收

全部按预算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采购次数

10

10

3

10

 

质量指标

采购物品质量

10

10

 

时效指标

采购时间

15

4个月

4个月

15

 

成本指标

成本指标

15

4万元

=4万元

15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5

5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10

10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10

10

 

总分

100

 

100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办案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7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78万元,比2019年减少10.98万元,降低7.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关在职人数较2019年有所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有所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减少32.69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1、我院2020年业务装备经费预算减少,2、政府采购统计口径在2020年有所变化,部分采购未统计;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减少139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改变;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2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统计口径在2020年有所变化,部分采购未统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

2020年我院共计通过采购系统办理采购55.23万元,其中货物采购11.65万元,服务采购43.58万元。按照新的政府采购支出统计口径,只计入其中的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15,公车改革后,由公车办收回7辆,报销1辆(尚未在资产系统申请核减),实有车辆7辆,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套,主要是专线网和监管场所监控报警专用设备,比2019年增加2套,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设备达到转入资产条件,计入资产。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单位,可参照此口径公开本单位的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静    联系电话:0471-4506320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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