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检察要闻    检察动态    视频点播    检察业务    队伍建设    检察风采    检察文化
 欢迎光临 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动态
公职人员出差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标准,一键收藏→
时间:2025-08-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提到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身为公职人员,出差时有哪些标准要注意?住宿遇到旺季怎么办?超标准支出怎么处理?没有发票还能报销吗?一起来了解。




各地标准如下:


(上下滑动查看)








注意!

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



不得提供香烟高档酒水



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



违反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严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检务公开
本院概况
领导介绍
机构职能
 网上服务
12039中国检察网
控告申述
中国检察听证网
检察长信箱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
最高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世纪五路    电话:0471-6626002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