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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墙内的巾帼守护者
时间:2025-03-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7日 | 《内蒙古法制报》第4871期:第6版


高墙内的巾帼守护者


3月4日一大早,内蒙古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驻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女子监狱检察室的三间相邻办公室内,检察室主任刘丽娟正在记录一天的重要工作内容,检察辅助人员张舒心正在为当日检察工作做准备,书记员周艳晗的键盘声与打印机的嗡鸣声交织成特殊的晨曲,办公桌上几本厚厚的《驻女监检察室派驻检察工作清单》,记录着她们每月176项具体工作,无声诉说着她们的默默坚守。


这是高墙内检察人最寻常的工作情景。刘丽娟已从事检察工作20余年,带领团队受理被监管人控告举报申诉、开展安全防范检察、法治教育等工作,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实现着自己的人生追求。


“当好高墙内公平正义的守护者,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为了这个承诺,刘丽娟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不忘初心、执着坚守。


驻狱检察工作的日子平淡无奇,但在刘丽娟看来,每一个细微之处都不容有失,因为它一头连着刑罚的权威,一头连着服刑人员的权益。刘丽娟总是说,“严”是驻狱检察工作的主基调,服刑人员因罪入狱理应受到惩罚,但惩罚绝不是目的。



在一次入监检察中,刘丽娟发现未成年犯的学习课程里缺少体育课这一项。“体育运动既可以强健体魄,运动时开朗的笑声、良好的情绪也是改造最好的催化剂,可以促进他们健康心理的形成。”刘丽娟告诉记者。于是,刘丽娟立刻与监狱相关部门联系,没过几天,刘丽娟入监检察时,看到了正在上体育课的未成年犯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



检察辅助人员张舒心还有一个特殊的身份,就是法医。她的白大褂口袋里永远装着两副手套--死亡检察时用的乳胶手套与巡查用的棉质手套。穿梭在尸检房与监控屏间的她始终坚持“监管安全监督和罪犯合法权益维护都容不得半点疏漏”的工作信条,让她练就了“多核处理器”般的专业本领。



“第一次与患有精神疾病的罪犯交谈,她突然间冲我嘶吼。”2023年新入职的书记员周艳晗坦言,特殊人群管理曾让她彻夜难眠。“只有不断从每次谈话中积攒经验,才能做到遇事冷静应对,这份工作需要不断的沉淀,更需要足够的耐心和积极的学习态度。”



多年来,刘丽娟带领检察室的同仁们坚守在高墙内,用检察官的执着与专业,维护着法律的公平正义和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作为驻监检察官既要维护法律的权威,更要成为照进高墙的那一束光。”通辽市人民检察院驻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女子监狱的驻监检察官张煜辰说。


罪犯王红(化名)在丈夫意外去世后带着年幼的孩子嫁给了同村村民张强(化名)。双方在一次争吵过程中发生厮打,王红不慎将张强捅死。王红被判刑后,年幼的孩子因思念妈妈、无人照料而心情郁闷,成绩下滑。张煜辰了解情况后,通过多方协调,帮助其申请了司法救助。得知这一情况的王红,改造的积极性明显提高。


“曾有因家暴自卫入狱的妇女,在会见时颤抖着展示脖颈处的陈旧淤痕,也有因重男轻女观念误入歧途的少女,眼神中始终闪烁着对原生家庭的恐惧。这些案卷之外的生命印记,促使我们在审查减刑材料时多一分审慎,在制发检察建议时多一份温度。”张煜辰感慨道。


驻监检察官不仅是高墙内的“守护人”,更是迷途者的“引路人”。每一次严格审查都是对公平正义的守护,每一次温暖帮扶都是对未来的期许。这些巾帼守护者们坚信,一定能让法治之花在高墙内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服刑罪犯的心里绽放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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