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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1月28日 李琪林)
时间:2021-12-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8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琪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全区检察机关在自治区党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最高检工作要求为主线,以推进“四大检察”和队伍建设为主轴,以提高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主旋律,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持续稳进提升。

一、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

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宽严相济,追诉犯罪。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2178人,起诉33518人,不批捕3884,不起诉4310。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和邪教组织犯罪,深入打击涉枪涉爆、黄赌毒、盗抢骗和个人极端暴力等犯罪,批捕6598人、起诉10283人。积极参与命案积案攻坚行动,依法跟进追诉,26年前在监所指使罪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刘维良,报经核准、依法追诉,彰显正义不会缺席。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受理审查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860人,对在逃“百名红通”人员白静,提出全区首例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依法履行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权,立案查处49人。深化检警协作,在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法制部门、派出所派驻检察室158个,共同实践侦查监督新路径。提出刑事抗诉416件,协力法院判决罪刑适应、罚当其罪。开展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纠正不当“减假暂”1699人。开展“纸面服刑”专项整治行动,对1979年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刑事执行案件全面清理,已纠正未交付执行385件。

秉持精准监督理念,强化对有引领价值典型案件的监督。全年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8762件,提出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526件,提出审判活动监督检察建议1463件,提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281件,对1867件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释法说理、促使申请人服判息诉。联合法院开展执行款物管理专项监督,促进标的物查封扣押、保管处置和执行款收取管理发放依法规范。持续强化对民间借贷、离婚财产分割、劳动争议等领域“虚假诉讼”监督,监督纠正82件,移送犯罪线索12件,追究刑事责任22人,维护清朗的诉讼秩序。

发挥“一手托两家”双重监督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司法公正。全年办理各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364件。加强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6件,强化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567件。对临河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登记案提起抗诉,法院依法改判,既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利,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保障了司法公正,该案入选最高检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抓手,促进解决生态环境、国土资源、违建拆除等领域行政执行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466件。针对行政争议化解难、行政诉讼案结事不了问题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通过监督纠正、促成和解、司法救助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91件,促进了案结事了政和。有效运用听证方式,提升司法公信,全国首次通过网络直播,公开听证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为阳光监督作出有益探索。

聚力公益诉讼法定职能,积极稳妥探索“等”外领域。全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289件。通过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办理诉前程序案件5775件,以小投入获取大效果对发出公告和检察建议后公益受损修复的,提起诉讼258件。办理涉残疾人、文物保护、生产生活安全等新领域案件1630推动修缮草原英雄小姐妹旧居陈列馆”,督促补救修护秦长城遗址,督查共享单车占用盲道,推动学校保安专业化管理。开展保护军用土地专项行动,完成24件军用土地确权,检军携手共同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强化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共建“青城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打造东胜1359亩“检察公益林”、牙克石1500亩生态修复基地,补植复绿,恢复生态。落实《额济纳胡杨林保护条例》,以公益诉讼守护金色胡杨。对王某某胡杨林国家级自然保护核心区失火案,在提出异地补种灌木林诉讼请求的同时,考虑被告人系建档立卡贫困户且认罪悔过的实际,提出适用缓刑建议,既体现了司法的理性与温度,又实现了刑事责任与公益赔偿修复的价值互动。注重“有引领价值”公益诉讼案件的梳理储备,扎兰屯清理医疗垃圾案、青山区整治危险废物案、锡林郭勒保护军用土地案、乌海清理堵塞河道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杭锦旗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案、通辽督促企业修复生态案、呼和浩特推动企业防治污染案、东乌旗保护百灵鸟案,被最高检公益诉讼研究基地评为精品案件。

二、聚焦重大任务,助力发展和安全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制定出台5个规范性文件,指导和规范依法办理涉疫案件。对有社会影响的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情节严重的依法快捕快诉、及时震慑,起诉妨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类犯罪197人,办理防疫物资监管等领域案件65件。发布典型案例30,规范司法、警示犯罪、教育社会。协力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同步做好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实现监管场所“零感染”。适应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转变办案方式,充分运用智慧检务系统,远程提讯、网上庭审、视频接访、电子送达律师异地网上阅卷,做到防疫和办案两不误。积极响应各级党组织号召,三级院派出4500名干警,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参与联防联控。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锚定“六清”“六建”,聚焦提质增效,对进入起诉阶段的黑恶案件坚决依法从严追诉,起诉1747人,易连峰、贾净博等一批为害一方的黑恶势力受到追究。坚持“一个不凑数、一个不放过”,同步审查把关重大黑恶案件,改变定性75件,追捕追诉267人,不捕不诉47人。聚力深挖整治,移送“保护伞”线索206件。致力长效常治,针对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建筑工程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督促整章建制,推动治本清源。

 

坚决贯彻推行国家统编教材决策部署。依法打击炒作煽动、聚集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深刻反思查找整改检察环节民族工作突出问题。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教育培训和检察办案,积极开展八省区蒙汉双语检察官培训,推广“四语检察官”办案理念和模式,依法保障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权利。实现检察官法治副校长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凝聚师生法治共识。翻译蒙古文民法典和刑事诉讼规则,实现电子法典上网络上手机。检察机关专用蒙古文数字平台建设获自治区专项扶持项目金奖。

积极参与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核查涉煤案件,移送线索133件,审查起诉涉煤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5件。紧盯低价转让探矿权、欠缴矿业权出让收益等违规违法问题,开展煤炭资源领域国有财产保护专项行动,通过诉前磋商追回国有资产25.79亿元,诉前检察建议和支持起诉追回7亿元

三、聚焦社会治理,护航高质量发展

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力度,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重点打击洗钱犯罪,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年批捕各类经济犯1158人,起诉2222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发展,起诉侵害企业家权益、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等犯389人。对张某等23人捏造雇工事实、伪造欠薪证据的虚假诉讼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为企业避免损失150多万元。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排查清理39件,让企业放下包袱安心经营。贯彻“慎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对企业及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不批捕274人、不起诉366人。对霍林郭勒某煤业公司非法征占矿界外草牧场用作排土场地案,充分考虑涉事企业在立案调查前已主动恢复大部分植被,立案调查后又主动缴纳310多万生态赔偿金的现实,对该企业负责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既确保了生态环境有效修复,又保证了企业正常经营。

依法守护绿色万里长城。用最严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起诉污染环境、非法狩猎、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1664人。针对办案发现的大面积草原被破坏突出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推动全区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公益诉讼督促保护森林1.56万亩,保护草原28.15万亩。服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乌海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推动固阳县解决秸秆焚烧污染顽疾针对呼和浩特市某电厂扬尘污染问题提起公益诉讼,把百亩贮灰场变成绿色公园。强化“河湖长+检察长”联动,开展河湖治理秋季行动,督促恢复治理被污染水域6307亩,清理非法占用河道408公里。推动呼伦贝尔市划定“禁猎(渔)区、禁猎(渔)期”,为野生动物保护划定红线。紧盯土壤污染和废弃物治理,多地开展农膜污染防治行动,督促清理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48万吨,用法治守护美丽家园。

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发挥检察官主导作用,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6.3%,量刑建议采纳率88.9%,一审服判率95.7%有效发挥了化解矛盾、消减戾气、促进和谐的作用。强化安全隐患治理,注重从小案件中发现大问题,提出堵塞制度漏洞、增强治理能力检察建1576件。针对利用快递物流寄递毒品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力堵毒品流通渠道;针对社区矫正监管手机APP程序漏洞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全区、全国开展专项核查,防范脱管漏管。强化法治正面引导,持续讲好检察故事,6个检察院、8个新媒体账号、7部宣传作品受到国家级表彰,“内蒙古检察”获评中国最具影响力“互联网+政法服务”平台

四、聚焦司法为民,保护民生民利

全力保障决胜脱贫攻坚。提高扶贫领域腐败犯罪办案质效,依法严惩贪污挪用扶贫款等犯罪,督促及时返还涉案资金,让扶贫款早日发挥效用。用好司法救助政策,防止因案致贫返贫,551名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1020万元。兴安盟检察机关建立“双向延伸大治理工作机制”,推动司法救助与民政救济、就学资助、就业促进相融合,获评全国五佳司法救助事例。全区三级院选派261人驻村,帮扶160个贫困村、4942贫困户全部如期实现脱贫,为全面建成小康提亮检察“底色”

用心解决民生实事。守舌尖安全每道防线,开展禁食野生动物宣传活动,开展校园周边售卖烟草专项整治,起诉危害食药安全犯罪104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23件。严惩坑农害农犯罪,组织过期农药专项检查,起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犯罪63人。利用支持起诉手段帮助102名农民工追回欠薪210多万元。在全国率先实现12309检察服务呼叫热线盟市全覆盖,诉求表达渠道更加便捷畅通。对2万件信访事项全部及时答复,决不让群众诉求“石沉大海”。不止于程序答复和办结,更加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开展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检察长包案化解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全区挂牌督办的32件信访积案全部化解,中央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事项全部办结。全面推行检察听证,零距离排解纠纷。兴安盟检察分院邀请林草局、司法所、边境派出所、嘎查负责人共同对拉某草场纠纷案公开听证,对照草场使用证书,当场定位草场边界,当场打桩定界,一次听证化解了两代人22年的积怨。

依法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031人。小学教师李某在教学期间猥亵男童案监督立案,对一审未认定强奸罪的菅某某强奸、猥亵幼女案提出抗诉,不让“大灰狼”逍遥法外。坚持宽容不纵容,依法起诉未成年人犯罪481人。践行感化挽救的“母亲情怀”,通过法律援助、社会调查、家教指导、技能培训等精准帮教。实行“一站式”办案,对未成年被害人一次性完成询问、身体检查等取证工作,全力避免二次伤害。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推动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保护体系。积极与公安、教育、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和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强化性侵未成年人源头预防。邀请地方党政领导共同督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持续开展检察官校园巡讲活动,以一起小饭桌经营人员性侵幼女个案为警示,建议当地政府开展整治,取得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五、聚焦强基固本,打造过硬队伍

强化政治建设。坚持把科学理论武装作为首要任务,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党的领导,严格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报告重大事项;自觉接受政治巡视,最高检巡视“回头看”发现的问题深刻反思、厉行整改;对3个市级院和33个基层院党组开展巡视巡察,发现纠正偏差落差。开展“严整改、促提升、树形象”纪律作风整顿,深刻吸取田忠宝、李书耀案件教训,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开展专项教育整顿,全面清理挂名办案,组织案件质量评查,着力解决司法理念、办案时效、文书质量等突出问题。严抓“三个规定”落实,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事项2249件,严格报告程序,确保办案公正。抓牢从严治检,坚持刀刃向内,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68

深化检察改革。加强员额动态管理,实现人案匹配、有序流动。完善职业保障,检察官等级晋升、司法辅助和行政人员职级晋升常态化。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修订检察官权力清单,细化检察长、主任检察官监督管理责任,防范用权任性建立核心数据会商通报、业务态势预判预警、日常流程动态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等手段相统一的监督管理机制,放权不放任。全面实行以“案-件比”为核心的办案质效评价标准突出办案质量、效率、效果考评,激励督促检察官办案求极致,全年刑事检察“案-件1.47“件”同比下降0.23,有效地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狠抓素能培养。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开展分级分类、覆盖全员的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开展民法典全员培训,牵头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联合培训,全年线上线下培训3.2万人次,疫情期间视频培训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注重“智慧借助”,行政机关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加快专业化人才培养。持续推进与江浙沪三地检察官互派互补、联合培训,为全国边疆地区检察官培养积累了有益经验。

建强基层基础。推进检察工作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自治区和12个盟市检察院率先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为检察办案智能化和政法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奠定了坚实基础。接续建设高仿真远程案件会商系统,系统覆盖率达84%,远程办案会商2万多件次,呼伦贝尔智慧办案服务体系获“全国政法机关智慧检务十大创新案例”。大力弘扬劳动精神,2名检察官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6检察官荣获全区先进工作者称号,119个集体和86名个人受到自治区级以上表彰奖励。积极推动落实盟市和旗县检察院班子成员交流任职,基层班子结构明显优化。在教育培训、编制分配、员额配置、人员招录、资金保障等方面向基层倾斜,6个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年来,全区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认真落实自治区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定》,召开教育厅、公安厅等28家单位出席的现场推进会,深化共建协作,推动决定实施。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对按时办结的319件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和交办案件及时答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参加活动2913人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案件842人次,召开16场新闻发布会公布重点工作情况。定期发布检察业务数据,依法妥善处置网络舆情,对媒体关注、社会热议的案件和问题及时回应。

各位代表,全区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离不开各级监委和法院的配合与制约,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自治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新时代全区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精准性、实效性还不够强。二是法律监督主动性还不足,监督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没有完全压实,内部制约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四是“庸懒散粗拖浮”作风顽疾尚未有效根治。五是队伍整体素质能力仍需下大气力提升。这些问题,我们将持之以恒推进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区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奋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始终坚持政治建设统领。集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实践活动,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公正司法的实效,体现“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

二是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更大力度加强民营经济保护。保障绿色发展,加强生态环境高水平司法保护。推动扫黑除恶常治长效,提高检察环节社会治理水平,推动更高水平平安内蒙古建设。

三是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扎实开展“执法司法不公不严专项整治”和“违规违法减假暂专项整治”,深化监检衔接、检法配合制约、检律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贯彻实施民法典,持续优化民事行政检察,全面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不断提升诉讼监督和保护公益质效。

四是深化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检察权制约监督,优化办案团队建设,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业务监管、业绩考评、员额动态调整、追责惩戒等工作举措。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应用,以智能化管理,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五是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大力整治顽瘴痼疾,严查司法腐败,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积极选树先进典型,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进入新阶段,面对新机遇,全区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本次决议恪尽检察职守,自觉担当作为,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为书写新时代内蒙古发展新篇章作出更大的检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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