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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时间:2018-07-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检察院是自治区检察院的派出机构,在自治区检察院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辖区的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对辖区各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刑事执行职务行为进行法律监督。

3)对各监狱移送的罪犯又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对监狱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监狱移送的需要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裁定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受理被监管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提出的申诉、控告。

6)对服刑人员进行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检察院现管辖9个监管场所,刑事执行检察业务量占全区相关业务量的二分之一。目前我院核定政法专项编制数为46人,实有人数为42人。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刑事检察室、侦查局、监所检察室;派驻检察室9个,其中驻包头监狱检察室经自治区编委批准已列编。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1097.1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17.56万元,增长24.73%,主要原因是干警社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列入我院2018年部门预算。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1097.1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17.56万元,增长24.73%,主要原因是支出项目中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他项目支出基本持平。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1097.1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1097.16,其中:

基本支出862.16万元,占比78.58%,主要保障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机关运转所需的办公、水、电、取暖、物业等支出。

项目支出235万元,占比21.42%,主要保障一是监所检察、查办案件、出庭公诉、控告申诉信访等业务工作所需的办案费用。二是我院检察人员业务培训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我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1097.1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944.3万元,比上年预算时增加163.7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事务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70.18万元,比上年预算时增加4.9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39.48万元,属2018年新增支出项目,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43.2万元,比上年预算时增加9.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计提基数和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9.14万元,比上年增加27.14万元。其中:

1、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7.14万元,比上年增加27.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7.1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7.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我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相关部门批复,需购置一般执法执勤车辆一台。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5.92万元,比上年增加5.12万元,上升3%主要原因是我院新考录2人,公用经费核定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0万元,较上年增加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我部门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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